足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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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規則:

比賽77進行全場球賽

每年級須派一隊參賽,否則作棄權論。

球員必須遵從球證判決,如有上訴須立刻向本會提出,逾日上訴將不獲受理。

參賽隊伍須於比賽前十五分鐘報到,若過了開場時間前五分鐘仍未有5位球員到場或未將出場表交予球證手中,本會有權判該隊為負方。

每隊須設一名隊長。領隊由該隊班代出任,隊長由隊中一位球員出任。隊長負責該隊伍聯絡與出場前填寫出場名單,如隊長不能填寫,則由其中一位隊員代為填寫。

球員於比賽期間的一切身體上的損傷,財物上的遺失,本會將不負責。


本會保留一切對賽制修改之權利及最終解釋權。


比賽形式

比賽以淘汰賽形式進行,初賽日進行兩場比賽,以抽籤形式決定對賽隊伍。初賽勝出的兩隊於決賽日進行冠軍戰;而其餘兩隊則進行季軍戰。

比賽上下半賽各二十分鐘,半場休息五分鐘,不設加時。如法定時間內未分勝負,將以互射九碼球定勝負。

若以互射九碼球定勝負,每隊先各派出五名球員(只可派出完場時在場中的七人)以梅花間竹形式射九碼球,較多入球的隊伍勝,如五球未能分出勝負,每隊須派出其他球員(每隊剩餘兩名球員)射九碼球,當雙方七位球員全部射完,但未分勝負,會繼續互射,在此可調動球員射球次序。但在所有場上球員未完成射門之前,在該輪過之球員不可再射。

冠軍會有10分總分獎勵,亞軍有7分總分獎勵,季軍有5分總分獎勵,殿軍有3分總分獎勵,棄權0


比賽規例

在互射九碼中,如出現球員數目不相同時,較多球員一方的隊長要決定哪位球員不用射九碼。以保持兩隊射九碼的隊員數目相等。

球隊須於球賽開始前十五分鐘到場報到,並於五分鐘前遞交已填寫的出場表。

球員只許穿人造草鞋或平底鞋。

球員蓄意用球回傳給守門員,守門員不得用手接(包括界外球、自由球),否則判為間接自由球。

設黃牌,由球證判斷發出。

設紅牌,由球證判斷發出,或累積兩張黃牌。

若球證對球員發出紅牌,該球員須立即離場。下場比賽仍可出場。

歡迎各隊派女同學參與比賽,女同學進球將作雙(九碼球除外)。

每隊出賽人數為7人,換人次數不限。每隊出場人數不得少於5人。

無限後備,亦無限換人,但換出者不可再被換入。

本會保留一切對賽制修改之權利及最終解釋權。

比賽不設越位。

比賽將會使用5號球。

途中更換守門員需得球證批准。

人牆距離主罰者為7碼,由球證判斷。

除以上規例,其他比賽規例以國際賽例為準。